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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产管理处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2011-10-18 15:36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校产处工作。领导全处同志做好学校各类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配合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做好学校有关建设项目和仪器设备、家具购置的论证、招标、签约、执行和验收工作。

4、了解和掌握房地产有关政策、处理好与周边单位的产权关系,维护学校房地产权益。

5、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全校资产的各种统计报表以及固定资产的核查、回收和处理工作。

6、负责本处干部管理及其思想、业务水平的提高。

7、加强与校内外的联系,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

8、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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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

电话:0851-8854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