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我校补报2021年资产配置计划工作将作以下安排:
1、通用办公资产(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内的资产,此表见附件)必须报送上级部门批准方可购买。
2、通用办公资产配置将按照《关于更新和调整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黔财资【2016】16号)规定,结合本单位资产存量、人员编制等要素上报,严格执行可配置数量标准和可配置价格标准;此类在通用(办公类标准内)配置计划表中填报。
3、用途为教学、科研、特殊工作需要及工作专班等需购置通用办公资产的,也需上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采购;此类在专用配置(标准外)计划表中填报。
4、本次上报配置计划不需院系部办公室汇总,教研室的计划表直接交到国资处。
5、报送资料:配置计划表、申请报告(需负责人或校领导签字)、单位人员名单、办公资产库存情况及使用情况;经费为专项经费或科研经费的,需提交资金来源文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
6、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6月9日
报送人员:资产管理员
办理地点:知雨楼国资处3-24室
联系电话:88416105
特此通知
附件:
1、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2、资产配置计划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