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学校公车改革方案中取消的18辆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处置,原值共计2,402,200.10元。此18辆车经贵州速易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评估,均达到报废条件。经学校2021年6月30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拟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请作报废处置。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文件要求,现对该批车辆处置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5日止。如对上述事项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国资处反映。
联系方式:0851-88416025、15808512400雷豪(校纪委)
0851-88416105、13985419751李开煜(国资处)
附件:拟处置车辆清单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资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