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全面规范和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每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2021年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资产清查工作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资产清查的目的
通过对学校资产总量、使用和处置等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和清查,全面摸清家底,做到账物相符;针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促进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三、清查的对象及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资产系统中全部已入账的资产,清查责任单位为系统中存在的所有机构和部门,教学部门以三级单位(如院系办公室、教研室)报送(资产不多的学院也可自行安排由学院办公室汇总再上报),其他部门以二级单位(如**处、部、重点实验室等)报送。
四、清查时间
本次资产清查于2021年9月-10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完成清查并在资产系统中填报信息,于10月18日至10月22日将清查报告交至国资处。清查系统将于10月15日晚上关闭,请各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清查工作。
五、清查原则
1、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各单位对列入清查登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要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部门资产实际状况;
六、清查步骤
1、各单位按照资产系统中的资产信息逐条清理,并将清查结果录入资产系统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因清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操作,故此步骤必须在10月15日完成;
2、汇总清查数据,并撰写清查报告,报告需处(部、教研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汇总数据只能在10月15日之后操作;
3、10月22日前将清查报告交至国资处3-24室。
七、资产报废
资产报损报废工作改为常态化办理,单价五万以下的资产报废可随时到国资处办理,单价五万以上的由国资处视情况统一时间办理。
1、报废范围:达到报废年限且无维修价值、不能正常使用的资产,必须张贴有学校资产系统标签;
2、报废流程:
报国资处 |
资产系统 |
报废申请报告(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
在资产系统中提交资产处置申请 |
报废资产清单(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
报废审批表(需先到设备处填写鉴定意见、签字及盖章;同品牌、同型号、同价值、同一购买时间的物资填在一张审批表上) |
报废物资 |
3、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或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办理报废手续;
4、请先将报废清单纸质版报国资处通过初审后,再完善后续资料;
5、报废物资等候国资处通知再运到指定地点;
6、2020年-2021年报废资产的卡片已经从系统中下账,请各单位及时查看;
八、未尽事宜请咨询国资处,相关通知会发到资产管理员QQ群。
联系电话:88416105
资产管理员QQ群号:210358562
附件:
1、清查报告模板
2、系统清查操作步骤
3、报废审批表
4、报废资产清单
5、系统资产处置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