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我校报送2022年资产配置计划工作将作以下安排:
1、通用办公资产(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内的资产,此表见附件1)必须报送上级部门批准方可购买。
2、通用办公资产配置将按照《关于更新和调整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黔财资【2016】16号)规定,结合本单位资产存量、人员编制等要素上报,严格执行可配置数量标准和可配置价格标准;此类在通用(办公类标准内)配置计划表中填报。
3、用途为教学科研、特殊工作需要及工作专班等需购置通用办公资产的,也须上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采购;此类在专用配置(标准外)计划表中填报。
4、本次上报配置计划不需院系部办公室汇总,教研室的计划表直接交到国资处。
5、此次为2022年全年的配置计划,请各单位全盘考虑周到;未完成资产清查、贴标以及低价值资产未办理报废手续的单位将会影响本批次资产配置审批。
6、2021年通过财政厅审批的配置计划将于2021年12月31日作废。
报送资料:配置计划表、申请报告(需负责人或校领导签字)、单位人员名单、办公资产库存情况及使用情况;经费为专项经费或科研经费的,需提交资金来源文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
7、报送日期: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
报送人员:资产管理员
办理地点:知雨楼国资处3-24室
联系电话:88416105
附件:
1、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2、资产配置计划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