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相关使用部门和设备处提请,我校拟对单价5万元-50万元的资产一批进行报废处理,涉及教学、实验、科研的仪器设备及软件,原值合计6998648.04元,共59件。经校内专家鉴定,此批设备购买年限长,使用频率高,维修费用偏高,已无维修价值,软件的功能已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均达到报废条件。学校已于2021年11月2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请作报废处置。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文件要求,现对该批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2日止。如对上述事项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或国资处反映。
联系方式:0851-88416025、15808512400雷豪
0851-88416105、13985419751李开煜
附件:拟处置资产明细表(报废清单及专家鉴定意见)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
国资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