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请尽快到国资处3-28室领取移交资产、搬迁资产、报废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标签,并按分类进行粘贴,五一节后国资处将对各单位(部门)粘贴情况进行抽检。
要求:
1、为确保后期资产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移交资产必须粘贴“移交资产”标签及资产信息标签,标签内容必须与移交台账及移交实物账实相符;
2、经前期检查,发现个别单位(部门)部分资产仍未粘贴资产信息标签,请尽快到国资处打印粘贴;
3、领取分类标签前,各单位(部门)需核实各类资产数量,确保实物与领取标签数量基本一致;
4、资产分类标签可用油性记号笔写字,各单位自行购买;
5、提示:“报废资产”指需报废且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其他资产”指需报废但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
各类标签如下图所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