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单价5万元-100万元以上的资产一批进行报废处理,涉及教学、实验、科研的仪器设备及软件,原值合计7,132,592.20元,共57件。经校内专家鉴定,此批设备购买年限长,使用频率高,维修费用偏高,已无维修价值,软件的功能已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均达到报废条件。学校已于2023年7月1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作报废处置。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文件要求,现对该批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3日止。如对上述事项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或国资处反映。
咨询服务电话:李开煜 0851-88416105、13985419751
监督举报电话:雷 豪 0851-88416025 、15808512400
附件:拟处置资产明细表(报废清单及专家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