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搬迁工作部署,请各单位尽快办理南校区(花溪校区)报废资产的下账手续。
一、本次报废范围:不能正常使用、无法维修且达到报废年限的、存放在南校区的资产。
二、报废流程:
①交国资处 |
要求 |
②资产系统 |
报废申请报告 |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由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提交资产处置申请 |
资产报废清单(模板见附件) |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设备处填写鉴定意见、签字及盖公章 |
报废物资 |
搬运到指定地点 |
提示:
1、请务必先将报废清单纸质版报国资处通过初审后,再盖章及进行后续操作;
2、本次不办理单价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资产、存放在北京路校区及云漫湖校区的资产;
3、报废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电子设备的,请自行处理好设备存储文件,以免信息泄露;
4、为不影响南校区移交工作,报废截止时间定为11月10日,此时间之前须走完全部报废流程,不是仅交报废清单。如错过截止时间,请将物资搬到云漫湖校区再行办理。
联系电话: 13985419751、88544067
办理地点:云漫湖校区知雨楼309办公室
附件:202 XXX单位资产报废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