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利用资产,根据《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黔府发〔2022〕18 号)、《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行动方案》(黔财资〔2023〕1 号)等有关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局开发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闲置低效资产跨级次调剂利用和共享共用。现需开展公物仓管理试点工作,请各单位对所属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查,如有闲置资产请及时报送到资产管理处,以便更好地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
提示:1、清单只需发送电子档到指定邮箱491184118@qq.com
2、咨询电话:13985419751李老师
3、咨询地点:知雨楼309办公室
附件:闲置固定资产清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