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由罗鹏副院长、冉江舟副院长组织院办、招办、国资处、老校区管委会、国际交流处、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活动中心房屋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
活动中心三楼:原辅导员5间办公室(3-1、3-2、3-3、3-9、3-10)和心理咨询办公室腾出由招考办使用;原国交处3-4腾出由心理咨询使用。
活动中心四楼:4-1、4-3、4-5、4-8由辅导员办公室使用;4-4科技处使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5.7
贵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
电话:0851-8854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