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请各单位将无法使用且达到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及办公家具及时作报损报废处理,需办理的单位请于6月7日前将报废申请报告、报废资产清单(纸质档及电子档)、报废审批表及报废物资交到国资处,逾期不再办理。
说明:
1、报废申请报告及报废资产清单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报废审批表需先到设备处填写鉴定意见、签字及盖章;同品牌、同型号、同价值、同一购买时间的物资填在一张审批表上;
3、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或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办理报废手续;
4、办理地点:知雨楼3-24
联系电话:88416105
南校区库房地点:体育馆一楼
北校区库房地点:体育馆二楼
附件:
1、报废审批表
2、报废资产清单
3、关于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通知
国资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