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5日,资产管理处支部在南校区知雨楼3-18会议室召开处务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处长、支部书记张兴主持,支部在职在岗6名党员参加。
会上,张兴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条款内容。
通过学习,使大家对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立、每届任期、基本任务以及行使职权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大家清晰认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中国共产党章程》
贵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
电话:0851-88544058